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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佳力图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30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423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程序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力图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佳力图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 岩 周云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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